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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五十四章 逃命来的隋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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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    第七百五十四章逃命来的隋人
  
      封平城
  
      和庆元城一样,在南燕慕容永铎战败,纥人被屠之后封平就封了边关,不允许任何人出入,哪怕是靠走天下生活的行商也不许再往北走,违令者就一个斩字。或许正是因为经历过大商灭亡的那场战争,所以朱撑天是现在南燕朝臣为数不多的对隋军十分了解的人之一。
  
      所以,他的态度比付正南还要端正。
  
      大商当年即便糜烂,可好歹还有装备精良的百万大军,还有数不清的有真才实学的将才,可还不是败的一塌糊涂?朱撑天曾经想过无数次,如果当初商军在长江南岸哪怕多坚持一阵,哪怕多阻挡一个月,自己也不会迟迟不回雍州。正因为商军败的太快太彻底,朱撑天知道即便自己带兵回去也无力回天。
  
      更何况,当时的商国皇帝在灭国的危难忽然明白过来,知道手下人多数靠不住,所以开始准备收回兵权。如果朱撑天回去的话,十之八商国皇帝会把他的人马一个不剩的都收回去。
  
      在商国显然已经扛不住大隋攻势的情况下,朱撑天几乎没有怎么犹豫就选择了抗旨不尊。
  
      乱世,没有什么比手里攥着一支军队更让人踏实的了。
  
      几十年过去了,朱撑天对那场战争依然没有忘记。他知道大隋现在也乱了,可他同样知道的是大隋的军队依然强大。相比于南燕军队来说,隋人在战场上那种舍我其谁的霸气依然还在。
  
      只不过,当初这种霸气是对外敌,现在,是他们窝里斗。
  
      方解的人马能在平商道横扫慕容永铎和图浑多别的联军,由此就可以证明隋军的实力依然强大无匹。在这种情况下,朱撑天第一时间就决定绝不出城交战。他在封平已经几十年了,比罗耀经营雍州的时间还要稍稍长那么几年,这里是他的窝,他倾力打造的堡垒,他有自信只要自己不出去,就没有人能轻易进来。
  
      城防交给了那个字定呈的年轻男人,之所以朱撑天做出这样的决定,是因为他知道这个年轻男人骨里就有一股不服气的劲头,而且懂得忍耐。如果不是因为他足够谨慎又足够果断的话,当初他家族在长安参与怡亲王杨胤谋乱事败后满门被诛的时候,他也没有机会逃出来。
  
      而且这个人自幼得他父亲亲自教导,兵法韬略极有见地。毕竟,他的父亲曾经是大隋十卫战兵数得上的名将。当初隋军南下灭商的时候朱撑天就听说过他父亲的大名,也曾为了自保给他父亲写过书信。
  
      几年前,那位大将军和他之间恢复了联络,一直有书信往来,当时朱撑天还在诧异,这位执掌大隋天军之一的大将军,怎么会突然想起来自己。后来,当这个年轻男人逃难来了封平的时候朱撑天才恍然,那些信,根本就不是那位大将军写的,而是这个年轻人。
  
      此人的心机,可见一斑。
  
      朱撑天猜测,在这个年轻人知道他父亲有可能造反的时候,就开始为自己准备后路了。他一定是查探清楚了所有和他父亲有交往的人,从选出可以依靠的人来记住。他不会选择隋人,因为一旦他父亲兵败的话,立刻就是墙倒众人推的局面,没人敢收留他。所以他选择了朱撑天,于是,从几年前,他就开始以他父亲的名义给朱撑天写信。
  
      朱撑天猜到了这些,却没有点破。
  
      一个在几年前就开始为自己准备后路的年轻人,又怎么可能是个简单的人物?更何况,这个人当初可是在长安城被人称道的名门四秀之一。如果不是因为方解在那次演武院入试大放异彩,最出色的人非他莫属。
  
      这个人到了封平城之后,朱撑天还特意派人去长安城打探过他的底细。回来的人告诉朱撑天,这个年轻人在长安的时候就交游广阔,不但和世家弟打成一片,便是和许多市井之徒也有矫情。在演武院的时候,他明明视方解为对手,方解也是他成为首秀最大的障碍,可他却表面上和方解走的很近,是世家弟为数不多的和方解关系不错的人之一。
  
      也正因为他有这样的交游,有许多长安城里上不了台面的朋友,在大隋朝廷清理叛逆的时候,他才能逃出来。然后他没有投靠在大隋国内的任何亲戚朋友,从长安出来之后直奔南燕。
  
      这种果决,有几个人可以做到?
  
      城主府
  
      书房
  
      “爷,您真的打算把兵权都交给那个人?”
  
      朱撑天的亲信部将余明理有些不解也有些不甘,他跟着朱撑天已经二十年,好像还没有才来了封平城两年的那个小更被重视。他用二十年的时间才爬到城主麾下战将之一的位上,而那个小两年就爬上来了,被人称为七爷。
  
      现在看来,这个七爷,比他们前个人还要吃香些。
  
      “你心里有不满”
  
      朱撑天放下手里的春秋看了余明理一眼,他指了指那本已经发黄的书册问:“这本书我已经翻看了几十年,若不是我保存的好早就已经被翻烂了。可到现在,我为什么都不换一本新的?这又不是什么孤本,春秋册在随便一家书行都能买到,用不了几个银。”
  
      “属下……不懂。”
  
      余明理摇了摇头,心里想的却是为什么城主会突然说出这样毫无关联的话?
  
      “因为我恋旧。”
  
      朱撑天笑了笑道:“我总是喜欢熟悉的东西,比如我的盔甲,已经穿了几十年,修补过几十次了,但我还是没有换掉。比如我梳头的木梳,已经掉了七八个齿,我还是没有丢掉它。比如我现在坐着的这把椅,比你的年龄都不小,已经松动了,可我还是喜欢坐它。”